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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4 01:55:48 |
各有关单位及车主,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财办建〔2015〕13号,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我市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设立于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员负责申请材料的接收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各单位、车主在指定期间内到该联合服务窗口递交申请,经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依有关规定上报财政部和商务部予以补贴资金发放。有关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和标准请参阅《申请指南》,有关补贴申领、发放流程等事宜请查阅《管理办法》。
三、请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做好报废车回收咨询、管理和有关资料的受理工作,同时做好有关引导和宣传工作。
四、申领时间:2015年9月1日——2016年1月31日
五、联合服务窗口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四路龙井商业中心二楼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联合服务窗口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七、联系人:周小姐,电话:26769813、26795111、26769500、26769803
特此通知。(商证知识产权整理)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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