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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5-08-12 11:33:47 |
一、审批内容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具体课题申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验原件);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时间
第五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8月05日至9月16日。
第五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8月05日至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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