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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第三批基础研究布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2 11:33:12 |
各有关单位:
我委2015年第三批基础研究布局课题已发布,申报指南请查阅(http://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501.15),受理时间:网上受理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
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等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资源环境等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等。
包括以下两类项目:
(1)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源头创新的探索性研究项目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开展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项目;
(2)学科布局项目:重点支持前沿关键技术问题研究项目。
学科布局项目的支持方向常年征集,另行分批发布。
二、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自由探索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学科布局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申请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
(三)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负责人需获得所在单位的推荐资格。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名额择优推荐项目。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 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项目负责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十)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科研的科技人员牵头申请的项目,需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函原件,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项目需提供单位统一的推荐函。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时间
学科布局(第三批)项目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31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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