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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2 11:31: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以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府办〔2013〕15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始受理2015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的项目要求详见《2015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指南》,相关申请表格可登录宝安政府在线网站(www.baoan.gov.cn/main)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zmqs.gov.cn)下载。

  为了减少申请人的等候时间,合理安排窗口工作,申请人需先网上预约取号,再到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受理时间

  自2015年8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窗口受理咨询电话:88886789;

  业务咨询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27836258;

  张先生,电话:27836255。

  附件:1.2015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指南

  2.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操作规程

  3.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请表

  4.2015年宝安区标准化资助申报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