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概况
发布时间:2015-07-05 21:35:39 |
国家名称 | 亚洲 | 泰国 |
基本情况 | 确权原则 | 申请在先 |
表类原则 | 一表一类(总共45个类) | |
国际组织 | ×马德里 ×欧盟 | |
注前查询 | 所需材料 | 商标图样、具体商品 |
所需时间 | 1~2周 | |
可否网查 | 否 | |
查询网址 | 无 | |
申请注册 | 所需材料 | 商标图样、具体商品(当国标准)、申请人中英文名义地址,委托书公证材料 |
受理需时 | 3-4周 | |
注册需时 | 如顺利,24-36个月 | |
审查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 |
公告期限 | 90天 | |
答复时限 | 3个月 | |
注册时效 | 申请之日起10年 | |
后续维护 | 续展时限 | 到期日前3个月内;无宽展期;办理所需材料:委托书公证,注册证扫描件) |
不使用撤销 | 连续3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 |
转让 | 所需材料 | 受让人委托书公证,转让协议公证 |
转让需时 | 一年左右 | |
注意事项 | 商品/服务 | 1. 该国的商品或服务描述需要具体明确,部分尼斯分类规范商品不被接受。 2.官费按照商品的个数逐一计算。 |
关联商标 | 一个商标多个类别的申请,或者近似商标相同类别或多个类别的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认为同一商标或近似商标所指定类别的商品类似,有可能发起官方意见,要求申请人同意这些商标申请关联。商标申请或注册关联后,若转让,应将关联商标一并转让;也不能部分商品转让。转让所需材料:委托书公证,转让协议公证。 | |
放弃专用权 | 泰国通常会要求放弃某个文字的专用权:如:“白家”的“白”,“大帝”的“大”;审查员认为这些文字为普通文字,不能获得专用权;即使放弃某个字的专用权,但不影响商标的整体使用的专用权。 | |
其他 | 域名 | 可以将域名作为商标申请 |